任命: 谢跃红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兵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杰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林奕明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珍明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 杰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煦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艳卿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亦成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剑文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玉霞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永婷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扬明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婉文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 冰同志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温瑞根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