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8年5月23至26日召开端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原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也改为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设委员11人,主任1人,副主任7人,常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三个科:秘书科、综合科、代表联络科)、财经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1995年1月9日 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了调整,撤消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工作委员会,改设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撤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科,改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
各机构职能:
办公室: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建于1980年6月,下设三个科:秘书科、综合科、代表联络科(1995年机构改革改设秘书科、综合科、信访科;2001年改设:秘书股、综合股和信访股)。办公室在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办理机关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1)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组织工作和服务工作。
(2)草拟常委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各种综合性报告、日常报告、通知以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3)审改各种文稿,整理有关资料,编写入大常委会《会刊》及宣传报道工作。
(4)协助常委会做好对本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区委作出决策和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5)办理有关人事任免工作。督促和收集被任命干部的年终述职报告,并及时送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传阅和提出组织评议被任命干部的建议意见。
(6)负责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处理来往公文,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和印章管理。严格保密制度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8)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搞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理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生活福利和接待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按《用车的若干规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养,妥善处理好常委会领导和办事机构的工作用车以及离退休老干部的特殊用车。
(9)协调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作好“三会”的服务工作,共同当好人大常委会的助手和参谋,完成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选举联络工委:
选举联络工委建于1995年1月,负责的工作包括:
(1)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掌握选举我区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本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情况,参与实施选举的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2)草拟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选举的意见、决议、决定草案文稿,承办有关选举问题的议案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并办理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出缺、补选、罢免和辞职等事宜。承办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来往,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人民群众、人大代表、选举单位(选区)有关选举问题的来信来访,承办有关选举问题的法律咨询;并对选举工作的检控、申诉、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承办对代表依法实行人身保护的有关事宜。
(4)负责我区选出的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区工作居住的省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工作.掌握代表的变动情况,收集积累有关代表的资料,承办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的有关事务以及受理上级人大委托为省、市人大代表服务的有关工作。
(5)负责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催办、督办。草拟区人大代表视察方案,承办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视察的具体事宜。综合整理、转办市、区人大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6)加强同区人大代表、选区和镇人大的联系,掌握区人大代表的活动情况,了解两镇人大的工作情况和经验,解答地方人大建设中属于本委业务范围的有关法律知识和工作问题。承办对区人大代表小组的联络员和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
(7)办理属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具体事宜。对提请常委会任命的“两院”干部进行任命前的了解,提供常委会审议通过任命时作参考。
(8)为常委会对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草拟计划,并协同有关工委做好准备工作。承办代表、群众对由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检举、控诉信件。
我区人大常委会虽然已撤城乡工委,但是其职能任务仍然存在。包括:
(1)参与在城乡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人大有关决议、决定情况的检查工作;参与办理有关议案及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2)做好与区政府农口、建设口等工作部门和两镇有关单位的联系,参与对农村经济及城镇建设和农民关心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和动态,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反映的重大问题负责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并做好反馈工作。
(3)协同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工委办理与城乡工委业务有关事项,并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工委:
法制工委建于1987年7月,负责的工作包括:
(1)承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监督工作方面的计划、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部门的联系.经常了解上述机关部门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3)为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由法工委联系的单位有关执法情况和工作情况汇报.提前进行调查研究,为审议这些汇报准备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4)依照《省监督条例》的规定,承办常委会的质询案和发出“法律监督书”的具体事宜。
(5)加强个案监督工作。受理法工委办理的公民与组织的来信、来访、申诉、和检举。抓住问题的关键,落实查处的措施,搞好个案监督,把监督事与监督人结
合起来,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6)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并协助常委会分公室办理事关全局以及与本工委有关的各项事宜。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建于1987年7月,负责的工作包括:
(1)按照本工委的业务归口范围,负责与区政府各经济工作部门的联系.参加有关工作部门召开的有关财经问题的会议或联合组织的调查话动,了解财经工作的动向。
(2)检查、督促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搞好财政预算的初审工作。
(3)参与经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并为常委会对政府办理有关议案的检查督办,做好具体工作。
(4)负责与区属有关部门的联系,处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人民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5)为常委会听取审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汇报组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材料,为在审议中提出建议意见作好充分的准备。并为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活动中有关财经方面内容,做好具体准备工作。
(6)配合办公室及各工委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事宜;协同选举、代表联络工委做好评议与本工委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和常委会任命干部口头述职的具体方案,并做好评议前的准备工作和评议后的材料综合整理工作。同时,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教科文卫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建于1987年7月,负责的工作包括:
(1)参与或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决议、决定在我区实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为常委会对政府办理有关议案的检查督办,做好具体工作。
(2)加强与区政府教科文卫体侨等工作部门、单位的联系;根据需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学术团体召开的与本工委业务有关的会议或联合组织的调查活动,了解本区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动向。
(3)负责常委会听取审议有关政府工作部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工作情况汇报,做好会议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审议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为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活动中与本工委有关的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4)密切同教科文卫系统的人大代表的联系.处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本工委的来信来访或反映有关方面的热点问题。加强与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联系,倾听、搜集、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5)配合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工委办理与本工委业务有关事项,协同选举代表联络工委做好评议与本工委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常委会任命干部口头述职的实施方案.并做好评议前的准备工作和评议后的材料整理。同时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常委会代管机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于1996年,在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1)负责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2)起草依法治区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及有关专项工作计划。对全区各级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年度工作要点及依法治理专项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的全体成员会议、经验交流会、情况汇报会做好准备工作。
(4)参与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及理论研讨工作。
(5)坚强对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6)办好《依法治区工作简报》,交流情况,推广经验,促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7)承办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下设3个职能股
秘书股
职能:负责会议的会务,草拟会议通知,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视察、专题调查、检查等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文电处理、文信、文书档案、图书、保密、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工作车辆管理和调度使用;负责常委会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通信工作,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及省内外兄弟区、县(市)人大机关干部公务来往的接待工作;承办常委会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事项。
综合股
职能:负责起草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领导参与各项活动的讲话等文稿;围绕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负责联系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有关工作;负责人大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处理、上报工作;负责了解兄弟区、县(市)及本区镇人大的工作经验,负责常委会及机关的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理论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及有关业务部门;承办常委会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事项。
信访股
职能: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以及本会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并做好催办、督办工作;协助本会领导接访、约访群众;调查了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收集、综合、反映信访信息;承办常委会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事项。
各机构负责人名录: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 任: 潘震岳
副主任: 丁家伟
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 任:宋赤忠
副主任:叶玉芳
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李穗红
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主 任:彭晓蓝
副主任:钟秀坚
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 任:林 坚
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吴少炳
副主任:辛树群
秘书股:
股 长:陈汉生
综合股:
股 长:莫秀坤
信访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