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要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参评人员对端州区司法局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于2010年10月21日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区司法局进行了工作评议。现将评议意见综合如下: 一、基本评价 (一)主要成绩 近几年来, 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队伍管理规范。区司法局能充分发挥班子群体作用,班子团结、作风务实,民主作风好,有较强的凝聚力。做到一是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抓手,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二是以强化制度管理为切入点,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该局的队伍规范化建设得到不断加强,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并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如:城北办事处司法所李海国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关永雄局长被省司法厅计个人二等功,被市司法局计个人三等功。 2、工作成绩显著。 (1)民主法治建设上新台阶。一是“五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受到了省检查组的一致好评,2008年该局被评为广东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二是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开。在积极推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目前全区56个社区居委会已全面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2)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抓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了多层次、多渠道、多部门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模式,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抓好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在加强镇、街道、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又在全区46家企业建立了企业调解委员会,并在全市率先在法院和劳动社保局设立调解室,从而构建了“联动对接机制”的部门联动调解格局,以更好地做好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衔接工作。三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目前,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从而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起到积极地作用。 (3)法律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一是进一步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援覆盖面,开通了法援绿色通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法援服务,并成功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法援案件。2008年我区的法律援助处被评为广东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二是公证工作三年来均通过省司法厅公证质量的检查,未出现错案;三是律师业务不断拓展,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4)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一是完成了六个办事处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从而改变了我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在全市完成率最低、拖全市后腿的被动局面;二是积极争取区委区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新增加和改善了一批办公装备、把法律援助处建成了独立对外的服务大厅、在公证处新增了遗嘱录像室,为顺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队伍整体素质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个别干警为基层服务意识较淡薄和服务态度较差的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群众意见较大。 2、司法人员短缺问题较为突出。近几年来随着司法行政职能在维稳工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工作量也越来越大,而相应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增加,尤其是基层司法所表现尤为突出,经常严重超负荷工作。 3、办公经费未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调查中普遍反映,工作量不断增加,特别是新增加了社区矫正这项工作后,所需的费用也不断增多,但以目前的办公经费远远未能跟上形势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二、意见和建议 1、队伍整体素质要提高。一要狠抓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要狠抓作风建设,强化“窗口”意识。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把为人民服务摆在更高、更重要的位置。三要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要把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动发展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为企业服务无小事”的理念。四要开展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而为我区企业在发展中提供全方位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2、司法保障工作要落实。一是要充实司法人员。建议按照上级关于司法所人员配备的要求,解决司法所人员短缺问题,为基层司法工作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从而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更好地推动我区社会稳定事业的全面发展。二是要适当增加办公经费。建议区政府要结合司法局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要求,适当增加公证收费的返还额度,以解决目前办公经费不足的困难,从而保障各项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政策争取力度,解决干部职级待遇问题,为全区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3、人大意识要加强。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人大监督纳入制度化、程序化和经常化的轨道。一是加强工作和信息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汇报重大事项,经常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深入到基层一线实地视察工作,面对面地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再结合其中合法、合理、可行的建议,实事求是地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二是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努力在人大积极支持和有效监督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加强我区民主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